女子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被拘留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文/图) 凭借开香烛店的条件,趁机在店内买卖烟花爆竹。殊不知,买卖烟花爆竹是需要取得经营资质的。日前,福安赛岐一名中年妇女陈某因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被福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据了解,现年43岁的中年妇女陈某是福安赛岐镇人,在镇上经营一家寿衣香烛店。今年10月份以来,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谋取私利,非法在赛岐前进街其经营的寿衣香烛店内买卖烟花爆竹。
10月28日9时,赛岐派出所民警联合治安大队在赛岐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过程中,当场查获已被陈某非法销售给黄某的盾炮2盾、排炮60排及花炮2个,后又在陈某店铺内查获尚未卖出的盾炮26盾、排炮17排。
鉴于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福安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盾炮28盾、排炮77排及花炮2个。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