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夜宵饮了酒 次日因酒驾被抓
执法现场。
张某某被查酒驾。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许崇 文/图) 前一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吃夜宵时多喝了几杯,第二天醒来以为酒劲已退,没想到仍因酒驾被处罚。5月5日,受到处罚的驾驶员张某某为此追悔莫及。
酒精测试结果离醉驾仅一步之遥
据悉,当日10时19分许,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福安执法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车牌号为“浙C9****”的小型轿车驾驶员举止异常,凭借着多年职业养成的敏感性,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展开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某言语间不时散发出轻微酒气,很可能有酒后驾驶嫌疑,遂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经查,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76.7mg/100ml。
据民警介绍,经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0~80mg/100ml,认定为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为80mg/100ml以上的,可认定为醉酒驾驶)。按照这一标准,张某某离醉驾仅一步之遥,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为此,民警根据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为此,张某某追悔莫及。
一夜醒来以为酒劲已退但仍属酒驾
据张某某交待,前一天晚上他与朋友一起吃夜宵,在酒桌上多喝了几杯,后回家睡觉,第二天醒来,以为酒劲已经退了,根本没想到仍属酒驾状态。
“现在一部分司机认为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第二天开车就不会构成酒后驾驶了。”民警提醒,其实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员第二天要开车,一定要等身体完全恢复常态后再开。
此外,民警表示,酒后驾车,容易出现意识不清、开车困倦、甚至睡着的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的条款是将酒后驾驶列为责任赔付范围之外,酒后驾车是不属于商业险的保险赔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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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扣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扣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扣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扣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