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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三都非法取土复绿工程启动 违法者被行政处罚

《蕉城区三都镇礁溪村:大面积山体开挖 村民反映无果》追踪——

2016-11-22 08:38 来源:宁德网 张文奎

宁德网消息 (记者 张文奎) 6月2日,闽东日报刊发了《蕉城区三都镇礁溪村:大面积山体开挖 村民反映无果》一文反映该区域非法取土情况,并于6月14日刊发了《蕉城三都非法取土已被制止 森林公安正在调查》追踪报道,5个月过去,相关情况进展如何?11月13日、15日记者再次进行走访。据了解,报道刊发后引起蕉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多场非法取土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会,有关部门惩处违法者同时,对包括三都镇礁溪村在内的六处取土场的破坏山体启动复绿工程。

破坏原有地貌和森林植被

非法取土人员被行政处罚

据了解,取土主要用于三都澳大黄鱼产业园建设,由于大量用土需求,间接导致一些不法分子为获取非法利润铤而走险非法取土。

记者从蕉城区林业局了解到,市、区两级林业部门调查发现,不仅礁溪村一处存在非法取土,还有飞鸾镇南山马坑、飞鸾镇蒲岭下坑、飞鸾镇蒲岭对面山、飞鸾镇麦房下、飞鸾镇碗窑五处取土场,破坏总面积约33817平方米。

一份蕉城区提供,由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104国道蕉城飞鸾段公路沿线取土场绿化治理方案》(下简称《治理方案》)中对非法取土影响说到:“因取土开挖,每个取土场地现状均已形成多处纵向切割较大的陡坡断裂面,场地凌乱,弃土弃石较多,已严重破坏原有地形地貌和森林植被,存在地灾隐患,水土流失和生态景观缺失等诸多不利影响。”

为整治非法取土行为,蕉城区于8月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要求“飞鸾镇近期内要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土方运输和违法取土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填方施工单位资质。”

此后,市区两级森林公安分别对非法取土者予以行政处罚,其中针对本报曝光的礁溪村非法取土的责任人陈某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其在2017年10月16日前将改变用途林地恢复原状;处擅自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41895元。

此外,其他非法取土者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复绿工程陆续启动

总工程预算约45万元

11月13日,记者来到礁溪村非法取土现场,受此前台风和降雨的影响,被破坏的山体存在不同程度的滑坡现象,为何数月过去,破坏山体依旧裸露?蕉城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多处破坏山体同时启动复绿工程,会给该段104国道造成交通压力,影响周边群众出行,故采取分批次施工的方法。

10月蕉城区又一次召开的专题会议中要求“区林业局、产业办和飞鸾镇政府要加强配合,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复绿,务必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但天气、施工难度的问题,影响复绿工程开展。

区林业局林地办负责人介绍,针对破坏情况,将采用削坡减载消除地灾隐患,排水引水减少水土流失,平整修复生态景观和适地适树恢复森林植被四项措施。选用的植被为夹竹桃、红叶石楠、紫花芦莉和蟛蜞菊四种植物,六个非法取土场的复绿预算共达454643元。

召开联合预审会

取土点选址进入审批环节

为彻底解决用土问题,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0月份召集了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水利、地矿、铁办等单位,对大黄鱼产业园临时取土点项目拟选宗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召开了联合预审会。

据了解,蕉城区原报批的取土点涉及军事设施,不许取土。为解决取土问题,拟选址在飞鸾镇麦房下山(28.29亩)和骑龙岗村春臼坑自然村(30亩)两个点作为第一批的临时取土点。“相关的审批手续已经在办理,将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办理规划、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审批手续。”该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对于复绿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取土规范行为,闽东日报将进一步关注。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取土 飞鸾镇 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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