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超限运输货车“二进宫” 治超新政不留情
宁德网消息 (张志鸿) “有印象,这车已经处理过两次了。”电话里,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快速核对现场执法人员提供的车辆信息,“查到了,闽AM3**9,上一次违法行为是在今年8月份。”11月29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宁德飞鸾高速路口附近,查获一辆违法超限运输散装水泥的6轴牵引车。经现场检测,该车货总重55.1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该车的总质量限值应为49吨,已超限6.1吨,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现在是11月下旬,留给你们的‘机会’不多了,希望你们别再抱有侥幸心理!”鉴于该车已经“二进宫”,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及其公司的随车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随后,交通执法人员对该车作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