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工作下放至乡镇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2017年1月1日开始,蕉城区将把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工作下放至乡镇(街道),经核实属于“六类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统一每人1600元予以补助。
日前,蕉城区政府办发出《下放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具有蕉城区常住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的“六类人员”给予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分别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中“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免除垫付工作(公安机关运送并开具证明的无名尸除外),由其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相关规定直接发放。经核实为以上“六类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统一每人1600元予以补助。
申请人提供困难群众补助对象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以及民政等有关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优待证》《五老证》区卫计局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领取每人1600元的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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