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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征地补偿实行新标准 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征地区片划分为五个地区类别

2017-04-28 09:44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今后,蕉城区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再按照耕地年产值倍数计发征地补偿费用。经市政府研究后,于近日公布了调整后的蕉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区片划分为五个地区类别,您家的土地处于哪个地带,“身价”多少?想知道的快来瞧瞧吧!

根据市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实行蕉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所占比例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第十条规定,按照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确定。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和土地价值等情况,蕉城区征地区片划分为五个地区类别,具体补偿标准为:Ⅰ类片区9.3万元/亩,Ⅱ类片区6.8万元/亩,Ⅲ类片区5.3万元/亩,Ⅳ类片区4.3万元/亩,Ⅴ类片区3.75万元/亩。

其中,Ⅰ类片区范围包括:蕉南街道、蕉北街道(不在金涵乡区域);城南镇古溪村、塔山村、坪塔村、后山村、岐头村、福洋村、贵岐村、金蛇头、蚶岐村。

Ⅱ类片区范围包括:蕉北街道在金涵乡区域(金溪到宁德大桥头以北的区域);金涵乡金涵村、琼堂村、亭坪村、上兰村、井上村、濂坑村(金湾路以南),漳湾镇兰田村、下凡村(铁路以西)、马山村(铁路以西)、贝头村(福宁北路以西)、溪口村(福宁北路以西)。

Ⅲ类片区范围包括:漳湾镇马山村(铁路以东)、下凡村(铁路以东)、汤湾村、后湾村、鳌江村、又家塘村。

Ⅳ类片区范围包括:漳湾镇除Ⅱ、Ⅲ级外剩余村组;金涵乡濂坑村(金湾路以北),七都镇六都、马坂、河墘、三乐、西林、北山、大厅、官亭、黄厝、三屿、东岐、西坡塘、坝河村,八都镇八都、下汐、下坂、云淡、岙村,飞銮镇上村、下村、骑龙岗、飞銮、梅田、碗窑村,三都镇秋竹、城澳街、城澳、城澳里、松岐、港口村。

Ⅴ类片区范围为,除以上级别外剩余村。

此外,征收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各区片各地类的补偿标准=所在区片范围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地类的调整系数。其中,耕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的调整系数为1,园地的调整系数为0.75,经济林地、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田坎、设施农业用地、人工牧草地、天然牧草地、林地(非经济)、养殖水面及滩涂的调整系数为0.55,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为0.25。

通知还明确,2017年3月1日前,已经国务院和福建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仍按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中核定的补偿标准执行。2017年3月1日后征收土地补偿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原有征地补偿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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