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日前,蕉城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根据通报,这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飞鸾镇新岩村党支部书记钟长禄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新岩村党支部书记钟长禄未经村两委商议,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发放个别村干部误工补贴1.15万元,其中自己违规领取0.36万元。钟长禄还存在挪用集体资金等其它违规问题。2017年1月13日,钟长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飞鸾镇碗窑村党支部书记郑爱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29日,碗窑村召开党员座谈会,经村党支部书记郑爱明提议,会议同意多发放一些补贴作为年终慰问金,并以误工补贴的名义向与会党员每人发放300元现金,合计发放6600元。2016年12月22月,郑爱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蕉北街道三元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忠清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三元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忠清在社区活动、会议活动中多次购买香烟供会议对象及本人公务活动中使用,总计花费890元,以办公经费在社区支出。2016年12月27日,何忠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