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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和园地

3年后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成

2017-08-29 10:02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耕地、蔬菜基地、茶(果)园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的土壤质量的好坏,可谓事关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蕉城区政府印发《蕉城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根据方案,蕉城区将对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并在其基础上启动以农用地和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耕地、茶(果)园地、滩涂等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有色金属矿采选、金属冶炼、化工、电镀、铅酸蓄电池、合成革、拆修造船、废物处理和资源化等废物处理和资源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含已停产、搬迁及关闭企业)用地中的疑是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建立每10年1次的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据了解,蕉城区将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园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方案提出,将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和园地。各乡镇(街道)将把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对确需占用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鼓励建设项目业主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将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作为本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乡镇(街道)倾斜。对因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面积显著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乡镇(街道),将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耕地 污染 农用地 蕉城区 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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