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困难群体参保 政府代缴百元保费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获政府缴费补贴。日前,蕉城区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以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老有所养”问题,努力实现法定人员社会保障全覆盖的目标。
通知明确,对国定、省定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城乡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区政府承担。允许上述缴费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政府仍按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已享受《蕉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政府缴费补贴的缴费困难群体,不再重复享受缴费补贴;原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未达100元的,补齐100元。
据了解,通知所调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政府缴费补贴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