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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赏金猎人” 抓老赖可奖万元

蕉城法院21日起推行悬赏执行制度 市民举报老赖下落属实将获奖励

2017-12-22 11:05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玩人间蒸发、隐匿财产、搞长达十多年的虚假租赁合同……在法院执行工作中 ,有相当一部分老赖为了对抗法院执行,可谓想尽了一切办法。12月21日,记者从蕉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为了打击老赖,该院于12月21日起推行悬赏执行制度。新举措规定,市民若举报老赖下落,经查证属实并拘留老赖的,将会获得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赏金。

据了解,长期以来,蕉城法院在法院执行工作实践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具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故意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同时,还由于目前查物找人的手段还不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覆盖所有财产,有些财产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记制度,查物找人耗时费力。为了让法院的生效裁判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悬赏执行新举措应运而生。

据介绍,悬赏执行是指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社会发布公告,承诺对于举报提供有关案件被执行人下落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悬赏金的制度。

据悉,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的,给予举报人的悬赏金的比例不低于举报财产处理额的1%,但不超过举报财产处理额的30%,具体比例由申请执行人确定。另外,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查证属实并拘留被执行人的,按1000元至10000元/人的标准奖励举报人。值得说明的是,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财产进行举报时,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的时间则以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这项制度的推行能够激发社会资源的参与,便于破解执行难题。”据蕉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谢允添介绍,举报人提供的人员下落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举报人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比例领取悬赏金。法院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举报材料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

据悉,首批将有30名老赖进入蕉城法院的悬赏执行名单中,悬赏金额总计达9万元。记者从名单中看到,在这30名老赖中,欠款金额最大的老赖欠款竟高达2300多万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老赖 举报人 举报 悬赏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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