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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待客 用“毒”庆生 “毒”后伤人——毒之殇

2018-03-20 09:48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陆述娟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陆述娟)社交活动中,邀人做客是最常见的人际交往形式,有利于增加情谊。然而一些人却以庆生名义邀请好友吸毒,或在家中容留他人吸毒,名为邀人做客实则干起不法之事。近日,蕉城区检察院公布了一批此类典型案例,并提醒市民,广交朋友千万别让这种美好的交往变了味。此外,吸毒的危害除了严重伤及身心外,还容易引发突发性犯罪及侵财性犯罪,市民应远离毒品。

案例一:生日容留多人吸毒

2016年5月10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为庆生在KTV预订一个包厢,并邀请好友陈某等六人到KTV为他庆生,同时提供氯胺酮(俗称K粉)给六人吸食,于5月11日凌晨被公安机关查获。

2016年5月,李某被蕉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同年8月,被蕉城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对此,检察官提醒,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涉毒犯罪类型多,并非只有贩卖毒品才是犯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也是其中之一。

案例二:朋友互相容留吸毒

2017年1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在家中四楼房间内多次容留吴某、黄某等人吸食冰毒。

同时,2018年1月8日晚9时许至9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在其租住处容留郭某、陈某、吴某和林某吸食毒品冰毒。

2018年1月和2月,犯罪嫌疑人郭某和黄某被蕉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批准逮捕。

对此,检察官提醒,不论是朋友、亲戚,还是出于别的原因,提供场所让他人吸食毒品,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市民必须远离吸食毒品的人,否则一不小心会“引火烧身”,受到法律制裁。

案例三:吸毒后持菜刀无故伤人

2017年11月一天中午1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吸毒后手持菜刀在路上随意追逐一快递员;当天17时许,李某吸毒后在家里用手掐其姐姐脖子,造成其姐姐脖子受伤,随后在一理发店门口手持菜刀无故将他人头部、肩部砍伤。砍伤他人后,李某还手持菜刀在路上随意拦截一辆摩的。

2017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蕉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对此,检察官提醒,除了严重伤及身心外,吸毒还容易引发突发性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嫌疑人吸毒后,中枢神经系统高度兴奋,易产生幻觉、错觉,导致临时起意,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

案例四:窃取物品换取毒品吸食

2017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吉某和罗某在蕉城区多次实施盗窃,用窃取来的物品和现金换取毒品吸食。

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吉某和罗某被蕉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对此,检察官提醒,吸毒还容易诱发侵财性犯罪,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利。购买毒品需要高额费用。吸毒者染上毒瘾后,就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一些人甚至不惜采取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手段,为吸毒筹集资金,严重侵犯公民财产。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吸毒 容留 犯罪 蕉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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