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钻戒佩戴3小时 辅钻脱落商家推责
宁德网消息 (沈丽琴) 3月30日,王女士购买的问题钻戒在蕉城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退货。
3月19日,王女士在宁德市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枚价值19000元的钻石戒指,佩戴3小时后,钻戒上的一颗辅钻不翼而飞。于是,王女士找到珠宝店要求退款,店长以人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只同意将钻戒寄回厂家进行维修,并要求王女士支付维修费。双方谈判无果。
蕉城区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有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义务,同时还有履行“三包”责任的义务。对于购买后佩戴3小时出现辅钻脱落,珠宝店应当承担退换货责任。经调解,珠宝店店长表示同意退货,同时,辅钻脱落遗失,王女士也负有过失责任,赔偿珠宝店1800元。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