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多次违规被收监
宁德网消息(郑晓珍) 5月7日,蕉城区司法局门口一个年迈的身影在警察的羁押下缓缓走向即将开往看守所的警车,原来这是蕉城区司法局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林某进行收监执行。
林某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司法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今年3月9日,林某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经司法局教育并书面警告后仍不思悔改,又于当月23日再次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蕉城区司法局决定向法院提请对林某收监执行建议。法院审查后,认为林某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将其收监执行,于是就有了开头一幕。
根据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本是我国刑事法律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是人性化之举。但立法的宽容,不会成为逃避刑罚的避风港。虽然林某已经60多岁了,且现有病情确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但其不是遵规守纪在监外接受治疗,而是以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不会被收监,不思悔改,继续参与赌博,在一个月内被治安处罚两次。自以为利用身体有病钻了法律空子就万事大吉的林某,最终还是没逃过法律的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