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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可多渠道申请社会帮扶

2019-04-10 11:31 记者 张颖珍 通讯员 陈丽芳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颖珍 通讯员 陈丽芳)

读者来电:

近日,家住蕉城区的林雪清老人致电本报民生热线,为自己的孙子咨询关于尿毒症的社会救助渠道。

部门解答: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宁德市新农合尿毒症患者优惠救治方案》,凡第一诊断为慢性肾脏病(CKD)5期(ICD-10:00000004)的参合患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后,可在宁德市医院、宁德市闽东医院、福鼎市医院、霞浦县医院、古田县医院、寿宁县医院、屏南县医院、周宁县医院和柘荣县医院等9所定点医院,接受每周2次免费血液透析治疗。

同时,在宁德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布的2018年宁德市级红十字大病救助申请条件中也提及,目前市级救助基金已实现病种全覆盖。申请人需是具有宁德市户籍的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重度残疾人(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5.1分级中一级、二级者);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25万元的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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