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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隔夜酒驾被查

被处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驾驶证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证

2019-07-12 10:29 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陈倩倩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陈倩倩) 近日,蕉城霍童交警中队查获一起驾校教练隔夜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当时经酒精呼气检测,该车驾驶员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经了解得知,驾驶员兰某某是一名驾校教练员。前一天晚上8时许,兰某某和几个朋友在吃烧烤时喝了大概二两半的高度酒。次日,兰某某需从霍童前往蕉城接孩子回家,顺便对车辆进行年检,其认为经过一个晚上休息,酒精对自己早已没了影响,便放心驱车出门,没想到还是被查出了隔夜酒驾。

经核查,兰某某当天所驾驶的车辆为教练汽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3款规定,民警对兰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蕉城交警提醒,很多人容易产生一个误区,认为隔餐酒、隔夜酒不会造成酒驾,其实不然。由于酒精在体内的代谢速度和个体、环境等因素有关,因此,在不确定是否已经解酒的情况下,切忌不要侥幸驾驶机动车。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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