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安置房 结算接收催告书
蕉城区闽东路中段建设项目有关征迁安置户:
蕉城区闽东路中段建设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已通知原预订在现金南门小区3号楼、5号楼及6号楼安置房的征迁户,按期办理安置房结算接收手续,但至今仍有部分安置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为此,特催告如下:至今未办理安置房结算接收手续的征迁户,务必于2019年7月15日至7月30日间到金南门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按《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路中段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及《闽东路中段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中的有关规定(约定)处理,即视为自动放弃预订的房屋,征收人向被征收人退还定金。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路中段建设指挥部
2019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