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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2020年秋季初中、小学新生招生方案出炉

2019-12-31 13:50 缪星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缪星)日前,蕉城区教育局公布2020年秋季初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明确了秋季新生的招生方案。

据了解,2020年秋季蕉城区初中新生招生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农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近入学,城区户籍(含城南镇)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所划片区初中就近入学。2020年蕉城区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收完成小学阶段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2020年蕉城区小学新生招生严格依据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蕉南、蕉北街道办事处和城南镇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区各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批复》(宁政〔2000〕241号)、《关于城区各小学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宁区教〔2004〕86号)等文件规定就近入学;乡镇、村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划分的片区学校就近入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在初中招生方面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1月31日以后户籍迁入蕉南街道办事处、蕉北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小学毕业生安排在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就读;洪口、官昌水库建设的移民子女在城区居住的,需持移民证明、房产证(或《房屋及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和户口簿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到区教育局登记。核实后,该类别人员子女参照蕉南、蕉北、城南户籍小学毕业生的入学办法,有房产证件的学生按片区就近入学。无房产证的,由区招委会安排就读学校;蕉城区乡镇(除金涵乡、兰田村、户籍在蕉城辖区的金马小区业主子女外)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公安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确认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在小学招生方面,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居住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及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要求登记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申碧桂园等楼盘业主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确保招生公平的通告》(宁区政〔2018〕7号)精神,2018年4月27日后购买八都碧桂园、中融·中央公馆和中央·首府、宝信·郦景阳光小区、金南门小区、大润发国际广场房产的二手、多手房购买者不享受区政府出台的房地产“去库存”等政策,其业主子女入学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或户籍片区学校负责接收。以上楼盘享受区政府出台的房地产“去库存”等政策的业主子女就读蕉城区实验小学的,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取得产权证(不动产证)并落户,产权证(不动产证)地址必须与户籍地址一致。

蕉城区2020年秋季初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详细信息可登录蕉城教育(http://jcjy.ndnews.cn)查看。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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