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警方处置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
宁德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郑雨桐 通讯员 宁公宣) 日前,蕉城公安分局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处理违法行为人7名,有力维护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
连日来,为筑牢广大人民群众返乡安全屏障,坚决遏制“黄包车”载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春节前夕积极开展人力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1月14日8时50分许,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发现一辆非法改装的无牌电动三轮车,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驾驶人范某平属无证驾驶,执勤民警告知违法事由后拟依法扣押该车辆,但违法行为人范某平拒不离开车辆并拒绝接受处理,同时召集林某回、徐某福、吴某苏、陈某林、吴某梓、韦某亨等赶到现场阻挠扣车。因现场属于交通要道十字路口,又逢交通高峰期,现场大量群众围观,造成交通秩序混乱,执勤民警向指挥中心报告。
受指挥中心指派,蕉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和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在反复劝说无效情况下,执勤民警依法口头传唤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范某平,现场聚集的徐某福、吴某苏、林某回等人或坐或躺挡在警车前,阻止警车驶离。12时许,执勤民警在对范某平车辆实施扣押时,徐某福、吴某苏、林某回、韦某亨、陈某林、吴某梓等人围在范某平车辆周围阻止执勤民警扣车,蕉城公安分局果断措施,依法强制带离该6人。
该案发生后,市区两级公安维权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维权机制,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监督指导案件办理,要求按照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全力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1月15日,违法嫌疑人范某平、林某回、徐某福、吴某苏、陈某林、吴某梓、韦某亨等7人因阻碍执行职务,情节特别严重,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