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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公安一天查获4起“违放”案件

无视法规放鞭炮,5人各被罚款500元

2020-06-08 09:37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老百姓在操办红白喜事时,都有燃放鞭炮的风俗习惯,但今后若再违法燃放将面临处罚。6月3日,蕉城公安就在一天内查获了4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皆是这一缘由。最终,5名当事人各被罚款500元。

6月3日8时,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在城南镇伯爵郦城小区门口有人燃放爆竹。民警立即将燃放爆竹人员詹某坤口头传唤至城南派出所开展调查,经询问,詹某坤因当日女儿出嫁,为讨个吉利,将家中去年买的爆竹在小区门口燃放。经调查,违法行为人詹某坤非国家公职人员。该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詹某坤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6月3日14时许,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城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城南交通公寓门口燃放爆竹。接警后,城南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燃放现场,发现在城南交通公寓门口有一堆燃放过爆竹遗留的纸屑。经民警走访排查,发现系吕某华燃放的。后民警立即将吕某华口头传唤至城南派出所开展调查。经询问,吕某华称其当日因墓葬事宜,按照风俗习惯,将其之前购买的爆竹进行燃放。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吕某华非国家公职人员,其购买的爆竹是年前购买留存在家中的。城南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吕某华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此外,有两支出殡队伍在出殡途中违规燃放鞭炮,虽然时隔多日,但在当日被举报后同样被依法处罚。6月3日10时许,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5月30日7时许,在城南镇古溪村村口有人燃放爆竹。该所民警立即调取视频监控进行调查。经排查发现,系陈某武因墓葬事宜,送葬过程中途经古溪村村口、单石碑路段时,在皮卡车上的铁桶内分别燃放两次爆竹。后该所民警立即将燃放爆竹人员陈某武口头传唤至城南派出所开展调查。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陈某武非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的爆竹是过年时购买留存在家中的。该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武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6月3日,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蕉北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5月31日9时30分许,有人在城区多个路段乘车燃放爆竹。该所民警立即调取视频监控进行调查。经排查发现,系董某盛、郭某明因墓葬事宜,送葬过程中途经闽东中路、蕉城南路、蕉城北路、单石碑等路段时,在皮卡车上的铁桶内多次燃放爆竹。后该所民警立即将这两人口头传唤至蕉北派出所开展调查。经调查,这两名违法行为人均非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的爆竹是年前购买留存在家中的。该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董某盛、郭某明分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若操办丧事需要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可在殡仪馆区域内燃放,切莫违法燃放。此外,市民在生活中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打110进行举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用手机进行拍照取证,为公安机关查处提供相应证据。对于发现在非允许销售时间段销售烟花爆竹的销售网点,或短期零售网点未依照经营许可证件核定的有效期、品种和规格经营烟花爆竹的可向烟花爆竹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10举报。

责任编辑:陈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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