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都派出所: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郑雨桐) 日前,蕉城公安分局八都派出所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时,发现八都镇红门里村国道路一房子为出租屋,经民警询问租住人朱某、张某锋得知,房主将房屋出租给其居住,其不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身份信息,也未及时将共同居住人信息告知房主。因其不配合房屋出租人采集本人或共同居住人信息的行为,该所民警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给予朱某、张某锋警告行政处罚。
据悉,为确保流动人口及境外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口基础信息,连日来,八都派出所广泛排查,深入辖区重点地区的人员租住出租房屋地址开展精准摸排,把出租房屋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全面梳理辖区出租房屋地址及房东、承租人信息、数量,落实摸排工作,每日梳理核查,有效扩大疫情防控核查覆盖面,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责任编辑:陈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