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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守护“夕阳红”!蕉城区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宣判

2022-12-21 10:26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近日,蕉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蕉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锦熙担任审判长。该案系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蕉城区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

2017年1月开始,被告人张某某对外销售世一堂公司总经销的“海某鑫”牌蜂胶保健品,对外虚称世一堂公司即将上市,上市后该公司原始股权将升值好几百倍,凡以人民币398元购买该蜂胶保健品一份可配送世一堂公司原始股权25股,并附有虚假的《代持股协议》,诱骗老年客户购买蜂胶保健品。

2017年1月至4月间,被告人谌某某、杨某某明知被告人张某某所述系虚假宣传,仍以每份198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张某某购买蜂胶保健品,以在路边派发传单,赠送鸡蛋、保温杯、小电器纪念品等方式,招揽老年人到指定地点参加健康讲座,向老年客户播放张某某提供的宣传视频,虚假宣传世一堂公司经营规模,利用老年人缺乏对公司上市、股权相关知识的认知,隐瞒世一堂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真相,谎称世一堂公司原始股具有巨大升值空间,上市可获取丰厚利润回报,再以赠送世一堂公司原始股的方式,诱使老年被害人购买蜂胶,骗取报案老年被害人共计14328元。

2017年4月间,被告人谌某某、杨某某以每份768元的价格售卖“腾龙液”保健酒,并谎称凡购买该保健酒一份可附赠江苏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股票300股,并附有虚假的《股票代持协议》,以诱骗老年人购买该保健酒,骗取报案老年被害人共计5376元。

2022年9月19日,侦查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张某某、谌某某、杨某某移送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成立办案组,由检察长担任办案组组长,安排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侦查监督,保证有力打击犯罪。承办检察官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在提前介入该案时,要求侦查机关注重追赃线索挖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谌某某、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出赃款19704元返还报案老年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涉及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提供“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公司、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各单位均采纳检察建议,对辖区内相关行业建档立户142户、梳理涉老投诉举报线索1353件;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虚假宣传的商户进行整改;加强老年人防骗宣导工作,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经蕉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谌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近年来,各种诈骗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不法分子盯上了中老年人的“养老钱”,利用中老年人注重养生保健的心理,以“养生专家”的名义为中老年人科普养生知识,通过夸大“保健品”功效及投资价值等手段,诱导中老年人购买投资,从而骗取钱财。

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中老年人,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不轻信所谓的“神奇功效”保健品,更不可轻信“保健品”方面的理财投资,自觉提高防骗意识,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陈妙珠

编辑:陈娥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责任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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