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屏南新闻

屏南县检察院首次成功送达涉台法律文书

2015-12-08 08:38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江春柳 张建森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江春柳 张建森) 日前,屏南县检察院将一份来自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的不起诉处分书,成功送达到应受送达人母亲手中,并进行认真解读,让其充分理解后代为传达。据悉,这是屏南县首次成功送达涉台法律文书。

日前,屏南县检察院收到宁德市检察院转来的一份《关于代为送达台方法律文书事宜的函》,内容为台湾有关方面联络人请求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涉台地区案件办公室代为送达台湾检方法律文书,并随函转来《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请求代为送达台湾检方法律文书1份,文书送达人为屏南县居民李某。

收到函后,屏南县检察院立即指派专人负责办理。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实地走访,最终找到李某的母亲,并得知李某已外出,未在户籍地居住,无法向其本人直接送达。根据法律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受送达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属代收。该院干警向李某母亲认真解读台方的不起诉处分书,并要求李某母亲向李某传达不起诉处分书的内容,在确认李某母亲已经充分理解后,由其按照规定代为签收《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送达当天,该院立刻将有关文书寄回上级院,顺利完成此次涉台法律文书协助送达。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送达 李某 新北地方法院 屏南县检察院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