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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驾被查 屏南男子狱中过年

2016-02-22 09:06 来源:宁德网 陈健,许达夫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许达夫) 春节是阖家团聚、走亲访友的日子,但春节期间,总会有一些驾驶员把“严禁酒后驾车”抛之脑后,带来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最终因酒驾违法受到刑事处罚,只能在监狱中吃年夜饭。近日,屏南法院就以危险驾驶罪对酒驾司机陈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300元。

近日,被告人陈某在家饮用“二锅头”白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屏南县双溪镇政府,被双溪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并报案至屏南县交警大队,随后被告人陈某被屏南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带至屏南县医院抽取血样并送检。

经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陈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448.12mg/100ml。同日,被告人陈某被屏南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罚款人民币3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醉酒且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综上,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00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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