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时行李箱少了一件 男子拿走别人行李获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甘宝丹) “开始并没有偷行李的意思,只是我的行李没了一件,所以看到车里还剩一个行李箱,就想既然我的行李被人拿走了,我就把这个拿走好了。现在想想很后悔……”因坐车时自己的行李箱被人拿走,屏南男子林涛(化名)心有不甘,竟将客车行李架上剩下的一个行李箱拿走。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近日,因盗窃罪林涛被屏南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今年1月20日19时28分,男子林涛乘坐客车在屏南县城关佳垅环岛附近下车时,因寄放在该客车车厢下部行李架内的三件行李中一件遗失,他便将该车行李架内所剩下的被害人寄放的一个行李箱拿走。
在下榻宾馆内,林涛打开该行李箱,发现箱内有一台笔记本及衣物若干,后因有事要离开屏南县城,林涛便将该行李箱及箱内物品寄放其朋友家中。
1月25日,林涛主动到屏南县公安局投案,并上缴上述行李箱及箱内物品。经屏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的雷神牌G150S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4649元,行李箱价值112元,涉案的衣物由于规格参数不详无法估计。
2月18日,该案被害人到屏南县公安局提交谅解书一份,表示林涛已主动赔偿其经济损失400元,其对被告人林涛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达人民币4761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认为,林涛犯罪后能自动投案,还主动归还涉案物品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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