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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工(2)

2017-11-06 10:49 来源:宁德网 吴道锷 孙伏明

调解

吴道标的女儿吴婷婷事发当天傍晚就和未婚夫张津津从屏南赶到了建瓯东游。10月30日,在和老板周建勋和二包头协商处理无果后,反映到东游镇政府,吴婷婷被告知,此事应该去找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婷婷无法提供要求的雇工证明、雇主营业执照等证明。拿了几张工伤认定表格,吴婷婷无奈回到了东游。

柯永旺是屏南县富塘村人,与吴道标一同从事了六、七年的伐木工作。“我们一直都是与包工头达成工钱的口头协议就干活的,从来就没有签劳动协议。”

由于伐木工工作的危险性,雇主一般都会叫伐木工复印了身份证,然后义务帮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做伐木工以来,我们都是这么做的,那天是吴道标出事了,我们才知道老板并没有帮我们缴保险。”柯永旺说。

二包头叶清华是东游镇张地村人,也是第一次从别人手上承包山林砍伐工程。“他们刚到林场伐木几天,我就把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收好了交给周建勋,说好了我每人出100元、周建勋方每人出180元给伐木工做工伤保险,我也不知道周建勋为什么没去做。”11月2日中午,叶清华告诉记者。

11月2日下午,在记者的协调下,东游镇分管综治副镇长吴明兴召集周建勋、叶清华以及家属代表吴婷婷、张津津在办公室开了协调会,家属代表提出雇主方先期支付3万元、送吴道标到市级医院专业骨科治疗,等基本康复后再处理工伤事故的方案。周建勋表示要和股东们商量后在傍晚答复。

家属没有等到周建勋的答复,电话催促后,周建勋给了股东们意见不一、不能先期支付治疗费用的回复。

11月2日晚8时许,周建勋给记者看了一份手机拍摄的合同,合同上显示,钱国明、周建勋与叶清华签定了镇林场山林的砍伐合同。并表示,伐木工出了事,应该找叶清华,自己不会与伐木工直接接触。当谈及总包方至少负有连带责任时,周建勋则表示,那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理。

从揽下砍伐承包业务,开路、雇工伐木两个多月来,叶清华只从周建勋处领到2.5万元预支款,据周建勋称,这其中包括给吴道标的5000元治疗费。

在东游镇边的一座小山头边,周建勋有一个临时搭建、就写个大山竹业的竹制品厂。在东游,知情群众对周建勋的评价并不好,有群众告诉记者,前几年,周建勋的一个远房亲戚在他厂里干活时,不小心被机器锯掉了四根手指,周建勋都不作赔偿。“亲戚都可以这样,何况其他人。”

11月3日上午,东游镇副镇长吴明兴得知调解未果后,再次通知周建勋前来二次调解,周建勋以厂里有事为由,一直没有出现。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周建勋 吴道标 伐木工 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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