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无驾照却给“练车” 二人双双被处罚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甘云斌 文/图) 正在报考驾照的胡某琴,为了熟悉驾驶技术,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让同车人员周某宇将车交给她驾驶,而在明知对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周某宇竟同意了。近日,屏南县交警大队查处了这起违法行为。
10月19日16时许,屏南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犀山线198公里500米处设岗执勤。在执勤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闽JXXXX6”的小型汽车行迹可疑,随即对该车辆进行核查。在民警仔细查询下,发现驾驶员胡某琴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进一步的询问中得知,驾驶员胡某琴正在报考机动车驾驶证,为了熟悉驾驶技术,遂让同车人员周某宇将车辆交给她驾驶。
针对当事人胡某琴、周某宇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并对两名驾驶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驾驶员胡某琴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驾驶人周某宇把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先予以扣留驾驶证。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