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审结一起恶势力团伙案 该团伙多次实施打砸索要、持凶恐吓、结伙斗殴等犯罪活动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近日,屏南县法院审结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黄某某等7名被告人1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介绍,去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黄某某、郑某某、宋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黄某某、郑某某、宋某某为纠集者,苏某甲、张某某及李某某、苏某乙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该恶势力团伙在屏南争强斗狠,为牟取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打砸屏南县内的麻将馆等强行索要钱款,并持凶器追逐、拦截、恐吓他人,实施结伙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日前,经屏南县法院审理,黄某某等7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1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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