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寿宁新闻

寿宁景区林木遭到盗伐 黑手竟然是护林员

2015-10-07 21:29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景区林场招人乱砍滥伐,周边群众痛心疾首。好在当地森林公安及时破案,及时擒住了这只破坏生态的“黑手”。近日,寿宁县坑底乡杨梅洲群众自发到寿宁森林公安刑警队,将一面写有“依法公正履职 保护景区生态”的锦旗交到办案民警手中。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坑底乡司前村杨梅洲部分群众怒气冲冲到寿宁森林公安分局刑警队报案称,有人非法在杨梅洲景区内滥伐林木,破坏景区生态环境,要求森林公安立案查处。立案后,当地森林公安刑警队民警多次前往坑底乡杨梅洲调查取证。经查,群众怒诉的“黑手”竟是该景区护林员。

据了解,坑底乡司前村杨梅洲62岁村民吴某为担任景区护林员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情况下,雇用同村村民用油锯砍伐位于坑底乡司前村杨梅洲自然村“正垅坑”“茶山”“火塘坑尾”“下箩”山场自有杉木和柳杉22.8389立方米,卖给泰顺和本村村民。森林公安立案后,吴某为摄于法律威力,于5月6日到森林公安投案自首,并缴纳赃款10439元。

目前,寿宁森林公安案件侦查终结后立即对吴某为依法起诉,检察院于7月23日提起公诉,8月11日,吴某为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责任编辑:郑城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