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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茶老汉省道步行被撞身亡 肇事司机逃逸 寿宁警方6小时破获

2016-07-18 09:58 来源:宁德网 陈健,叶舒舒 张彬彬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叶舒舒  张彬彬 文/图)7月13日6时20分许,寿宁县犀溪镇犀浦村的叶老汉早早起床,吃过早饭后,独自一人沿着202省道步行上山采茶,当老汉行走到犀浦村口路段时,没想到飞来横祸,被一辆疾驰而来的车辆碰撞、碾压,当场丧命。7月17日,记者从寿宁县公安局获悉,在没有目击证人和有价值线索的情况下,当地警方抽丝剥茧,仅用6小时,成功破获“7·13”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洋。

肇事逃逸  启动预案

当日6时30分,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警称:“在寿宁县犀溪镇犀浦村202省道,路上躺着一人,浑身是血。”接到报警后,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长张彬彬带领民警火速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勘察。

到达现场后,见满地是血,除了遗留有死者随身携带的劳动工具和一双死者拖鞋外,并没有留下任何车辆碎片及痕迹,肇事车辆及驾驶员已逃离。

随后,寿宁交警大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将民警分为三组,第一组民警调取监控和对事故外围情况进行调查,与武曲派出所、社口派出所等单位取得联系,准备设卡,坚决防止车辆“消失”;第二组民警对现场情况进行保护、勘查、取证;第三组民警做好后续增援工作。

细心摸排  拨云见日

因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人员死亡,影响恶劣,群众反响大,办案民警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并对现场多次地毯式细心勘查,从现场细微的血迹喷射方向等痕迹判断:肇事车辆应为大型车辆,应往南阳方向逃逸,车头应遗留有碰撞留下的痕迹等结论。

经大量调查走访工作,办案民警终于判断出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为6时26分前后,并迅速锁定一辆挂有宁德本地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有重大嫌疑,驾驶员为叶某洋,车辆停放在南阳工业园区。

天降“奇兵” 插翅难逃

7月13日12时许,距离事故发生时间过了5个多小时。当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出现在肇事车辆驾驶员叶某洋的面前时,他流露出了绝望的眼神,但仍故作镇定,谎称其车头的凹陷是其前一晚上自己不小心撞到树上造成的。

当民警把其经过犀溪镇卡口时车头完好无损的照片放在其面前时,叶某洋低下了头,对自己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至此,该肇事逃逸案仅用6个小时便宣告侦破。

目前,叶某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叶某洋 肇事 民警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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