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日前,寿宁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悉,这2起典型问题分别是,寿宁县凤阳镇官田村原村委会主任缪阿占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送礼问题。2013年下半年的一天中午,为了向黄兰溪水利发电公司争取清理河道补助款,缪阿占在凤阳镇锣鼓山宾馆违规接待黄兰溪水利发电公司相关人员,花费2320元,其中酒水约1100元,软中华烟720元;2014年春节前夕,缪阿占花费2350元购买地瓜粉扣,违规向上级相关部门送礼。2014年6月30日,缪阿占将上述费用4670元以河道清理费用的名义报销入账。2016年9月21日,凤阳镇纪委给予缪阿占党内警告处分。
寿宁县竹管垅乡横山村委会主任沈寿弟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至2015年,沈寿弟在担任竹管垅乡横山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个人办理私事的私家车车辆燃油费发票累计20张,以竹管垅乡开会等名义放在横山村委报销入账,报销金额合计3242.7元。2016年10月27日,竹管垅乡纪委给予沈寿弟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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