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交警事故认定 亲属围堵3人被拘
宁德网消息(叶舒舒) 日前,在寿宁县南阳镇后山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在事故中死亡。10月31日,死者家属纠集20余人,扰乱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秩序,3人被行政拘留。
10月21日12时30许,在寿宁县南阳镇后山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为闽J2XXXX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叶某波当场死亡。事发后,牵引车驾驶员吴某主动到寿宁县交警大队投案。当日,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月28日,该交警大队依法作出这起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牵引车驾驶员在本起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撤销此案。
10月31日上午,死者家属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不满,纠集20多人跑到该交警大队。在交警大队门口拉着 “给死者讨回公道”的横幅,围堵交警大队办公室,抱着遗像在办公室内哭闹、撒泼,导致无法正常办公。
11月1日,寿宁警方通过调查取证,依法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嫌疑人叶某春(死者的弟弟),扰乱单位秩序违法嫌疑人叶某花(死者的妹妹)、叶某辉(死者的儿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