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积怨师生结仇 检察官耐心促和解
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张文绣) 原是师生,却有十年积怨无法排解,好在经寿宁县检察院长期的调解工作,近日,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早年积怨师生结仇
言语不当再生冲突
据介绍,被告人苏某就读初二时,因学习与其老师王某发生矛盾,王某将苏某打伤。后经校方调解,王某赔偿苏某医疗费2600元。此后,苏某患上精神分裂症,苏某父母把苏某患病归因为王某的伤害行为所致,双方心生怨恨,积怨无法排解。
案发当日,苏某与王某再次发生冲突,其间王某言语不当,致苏某情绪激动,后苏某回到自家店铺拿来一把刀具,将王某砍伤。
矛盾激化调解困难
细致工作终促和解
此后,被害人要求被告人以100倍于当年的赔偿款,共计26万元进行赔偿。被告人仅愿意支付8万元的赔偿款,双方诉求差距大,矛盾激化。经多次调解,仍互不相让,和解意愿几近于无。
寿宁县检察院承办本案的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苏某患精神分裂症,羁押可能导致其病情恶化,不羁押又易引发被害人上访,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此案必须促成刑事和解,才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因此,公诉人多次召集双方谈利弊、讲法律、说道义,并联合承办法官共同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近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由被告方支付被害方医疗费等费用10万元,顺利化解双方矛盾。
对此,检察官表示,如果王某与苏某能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心对待彼此,便不会有十年积怨,也不会发生故意伤害之事。因此,检察官告诫,不要用语言随意伤害他人,更不要妄图用暴力解决矛盾,只有常怀宽以待人、严于律己之心,才能与人和平共处。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