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一官员因“私车公养”被通报
宁德网消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宁德市寿宁县旅游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雷云凌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被通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显示,2016年3月20日,雷云凌借前往外地开会之机,私自驾驶公车绕道非会议地点办理私事。同年7月2日,雷云凌使用公车加油卡为其借来办理私事的私家车加油167.54元。2016年11月,寿宁县纪委给予雷云凌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同时被通报的还有漳州市芗城区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兼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郑亚青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春节前至2016年春节前,郑亚青多次与他人采取虚报的方式套取公款,以超额任务奖和过节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其本人领取26600元。2016年12月,芗城区纪委给予郑亚青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