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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人谎称“好心施救” 一起普通交通肇事引发案中案

2017-04-10 08:43 来源:宁德网 陈煜星 林韵

宁德网消息(陈煜星 林韵)醉驾撞人却说成“好心施救”,妻子为了帮丈夫开脱罪责,故意作虚假证明。 日前,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李飞提起公诉,以伪证罪追诉叶秀,同时鉴于叶秀已经认罪悔罪,且无违法犯罪前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要照料,建议法院对叶秀适用缓刑。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刘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书送达办案单位作为处理依据。

年过半百的李飞是一名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的乡村电工,酒瘾大,有事没事总好喝几口。2016年11月20日傍晚,李飞在寿宁县芹洋乡街道遇到外乡朋友李雄等人,便约上妻子叶秀和快要临产的儿媳蒋芳等人陪同吃饭,席间李飞又是一番畅饮。饭后,妻子和儿媳陪同朋友步行返回家中,李飞则驾驶一辆无牌照的正三轮摩托车在后徐徐跟随。乡间道路黑灯瞎火,偏遇车大灯故障,但酒壮人胆,李飞还是驾车摸黑前行。中途,车辆碰撞同向行走的老汉朱勇致其倒地昏迷。李飞忙将在前头行走的叶秀和李雄叫回现场帮忙,共同将朱勇送往当地卫生院抢救。经公安民警检测,李飞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0.47mg/ml,远超过醉酒驾驶的立案标准。后经鉴定,朱勇的伤情构成重伤。

按说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事实清楚,事故责任明确,李飞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没什么争议。然而,事情却朝着复杂的方向不断发展:由于案发于夜间的乡村街道,事故时除李飞的亲友外,现场无其他目击证人,被害人陈述证实只是感觉背部被撞了一下就晕倒了,连被什么东西撞掉都不懂,也就无从证实是什么人的行为所导致。李飞接受民警讯问时虽然承认醉酒驾驶的事实,但却辩解朱勇不是他开车撞的,他是路过现场时看到朱勇躺在地上,出于好心而施以援手将朱勇送往医院。民警询问叶秀和李雄时,叶秀为帮助李飞开脱罪责,故意作假证明证实朱勇不是李飞撞的,为了让民警相信她的谎言,叶秀还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当时就坐在李飞的车子上,目睹了李飞“好心救人”的经过,李雄则向民警推脱自己不知情。

案件因此而久久难以侦查终结,朱勇的抢救花费了近20万元,除了李飞的亲戚垫付了其中的3.5万元,其余都是朱勇的家人自行筹集,朱勇经抢救虽然捡回一条命,却落下一身残疾。为此,朱勇的家人数次到李飞家中想要个说法,却屡屡被以没钱为由相拒。挨到大年三十,朱勇的家人终于捺不住而爆发,双方在争执过程中,朱勇的妻子刘琴朝李飞的父亲李安手臂敲了一棍子,造成轻伤,派出所受理后又以刘琴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正所谓旧怨未平,新仇又结。

这宗连环案到底该怎么解?如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办案检察官颇费了一番心思。经过深入现场实地查看,自行补充侦查取证,在对细节的一连串追问之下,李飞、李雄与叶秀一致承认了关键事实:李飞驾车肇事时叶秀和李雄均知情,叶秀还当场责骂李飞因贪杯而闯祸,后在送被害人抢救途中,李飞要求叶秀不要声称,并统一应对口径,将肇事撞人说成好心施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叶秀在侦查阶段3次作证均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严重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

在固定证据、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检察官又数次前往当事人居住地组织双方调解,终于促使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由李飞一方赔偿朱勇损失共计16万元,李安的医疗费自行处理,朱勇对李飞的交通肇事行为表示谅解,李安对刘琴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日前,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李飞提起公诉,以伪证罪追诉叶秀,同时鉴于叶秀已经认罪悔罪,且无违法犯罪前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要照料,建议法院对叶秀适用缓刑。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刘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书送达办案单位作为处理依据。 检察官借此案提醒广大市民:醉酒驾驶要担责,说谎伪证要不得,为爱而行莫逾矩,依法维权诸事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李飞 叶秀 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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