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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加强水土治理 筑起生态屏障

2017-08-15 10:10 来源:宁德网 吴通华

宁德网消息 (吴通华) 徜徉在寿宁县大安乡大熟村沿溪生态护岸上,只见碧草青青,流水淙淙。这个历时5年多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全长4.5公里的护岸工程于今年4月全面竣工,不仅固守了两岸1200多亩农田,而且成为村民散步休闲的又一好去处。

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的寿宁县,山势险峻,溪流纵横,土壤层薄,早在1986年就被国家列入南方6省12县“以工代赈”治理水土流失受援县。2012年,水土流失卫星遥感数据表明,寿宁县水土流失面积仍有180.16平方公里,被列为福建省22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Ⅱ类)重点县。

为打赢这场水土治理攻坚战,寿宁县成立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责任部门签订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责任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行政问责制。同时,寿宁县相继出台涉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相关政策,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成员单位的任务和职责。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三同时”制度。利用多部门合作,从县级单位到乡镇、村庄,上下齐心协力凝成一股力量,持之以恒地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2012年至2016年,寿宁县完成了西溪、花岭、蟾溪等12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范围涉及130多个村庄,治理面积10247公顷,总投资6918.86万元。2016年,寿宁县森林覆盖率达71.46%。

为全面有效控制人为因素造成的新水土流失,寿宁县把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建设项目可研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之一。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发改局不予办理可研审批或核准、国土局不予办理项目用地预审、环保局不予办理环境影响审批、住建局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县里组织开展水源地、矿山迹地、机砖厂、弃土弃渣、乱砍滥伐、野外用火、新开果园等8个方面专项整治,防止边开发、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发生。

创新治理新模式。寿宁县将水土流失斑综合治理任务具体分解乡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采取“村集体提供山权+公司+联户承包”“责任人+业主”“公司+农户联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模式开展工作。在治理中,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考虑,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兼顾水源和农田保护、山洪灾害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针对全县222个、面积达2.6万多亩的水土流失斑治理,采取一因(斑)一策,以造林种草绿化、拦渣拦土、森林防火、恢复植被为主要措施进行治理。

南阳镇花岭村废弃机砖厂总面积300多亩,早年山体裸露,一遇暴雨,黄泥流四溢。在政府的引导下,业主对水土流失地进行削坡、平整,园内种植茶叶,边坡、梯壁种草及套种经济林木,如今已成为当地发展生态农业的试点基地,取得生态与经济效益双增长。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寿宁县 治理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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