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骗婚实施诈骗 男子获刑一年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叶永清) 男子以结婚为名伙同他人将女子介绍给一名大龄男青年,得款一万多元后分赃逃离。日前,寿宁县法院对一起以结婚为名的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以诈骗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2009年7月份,男子陈某伙同雷某等人,以骗婚方式将雷某介绍给寿宁县凤阳镇何某为妻,得款12600元后分赃逃离。后因雷某到被害人家中被何某严加看管,无法逃离,雷某联系陈某雇车到凤阳镇接她逃离。
陈某租车并雇请两名青年前往凤阳镇协助雷某逃离。在逃离过程中,将何某拉上车,非法拘禁12小时后放行。案发后,雷某于2013年归案,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陈某于2017年1月被抓获,以诈骗罪与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
据承办法官介绍,近年来,不法分子看到偏远山区大龄男性难以找到“媳妇”的情况,常以骗婚的方式实施诈骗钱财犯罪活动。在此,法官提醒大家,送上门的“媳妇”千万要小心,要保持谨慎,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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