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寿宁新闻

寿宁一男子酒后辱骂殴打出警民警

法院审理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

2018-04-16 11:04 来源:宁德网 陈健,叶永清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叶永清)酒足饭饱后无端大声辱骂民警,见民警不予理睬,竟还挥拳打民警。日前,寿宁县男子叶小林(化名)因酒后滋事妨害公务被寿宁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据了解,去年2月17日,寿宁县公安局斜滩派出所民警何东(化名)因一起打架事件出警。案发时,男子叶小林酒足饭饱后遇何东在现场处理,便上前无端大声辱骂何东,并宣称他可以处理打架事件不需要警察。见何东没有离开,叶小林觉得很没面子,于是朝民警何东头部挥拳。经在场群众制止,叶小林逃离现场。

经寿宁县法院审理,被告人叶小林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法官表示,每个公民都有依法协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义务。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就构成妨害公务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从重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即使未造成公务人员人身损害,也构成妨害公务罪。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何东 叶小林 妨害公务罪 民警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