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改行 招牌被延用做促销
寿宁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
宁德网消息 (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雷兰赢) 记者从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查处一起利用“盛宇”品牌实施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该案是2018年1月1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寿宁县首例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案件。目前,执法机关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4000元。
据了解,根据盛宇家纺厂家举报,日前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寿宁县鳌阳镇盛宇家纺直销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实际经营者为舒某,现场没有发现“盛宇”品牌的家纺产品,但该店一直使用“盛宇”字样,打着“盛宇”的招牌对外宣传和经营。
经调查,盛宇家纺专卖店原店主已改行不再经营,舒某于2018年4月8日开始租用此店面经营梦黛绮家纺产品,利用“盛宇家纺”在寿宁当地的影响力,故意延用原店面的店招、装修风格开展经营活动。整个店堂内随处可见“SHENGYU盛宇”字样,大门口和店堂内还悬挂着包含“SHENGYU盛宇,不干了”等字眼的广告。
“这种‘拿来主义’足以让人以为经营销售的产品是‘盛宇家纺’或与‘盛宇家纺’存在特定联系。”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街上看到大品牌搞促销,价格比平时下降几倍时,务必提高警惕,鉴别货品是否为真品,以免落入商家圈套。一旦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有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