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性侵获3万元司法救助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陈珞然 文/图) “感谢检察院同志在困难时帮助我们,让我们家走出困境,看到了新的希望。”7月24日,被害人邱某甲的父亲张某接过寿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晖递给他的救助金时感慨地说。
原来,2016年7月,邱某甲(案发时系未成年人)被同村张某乙性侵,事发后邱某甲喝下农药自杀,虽及时得到救治,但住院期间花费了16万余元治疗费用,让本身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该院在办案的同时,主动告知张某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根据张某的救助申请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到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悉,2016年以来,寿宁县检察院先后向6名刑事被害人(未成年被害人3名)发放救助金11万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