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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循利私设排污口 寿宁一企业环保不达标面临关闭

2018-09-18 11:22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叶明进 陈梦馨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叶明进  陈梦馨)“前几天我家亲戚来串门,说他们村的养猪场污染水源,都影响到他们田地生产了呢……”原本只是几个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可传入了寿宁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叶明进的耳朵。他心想:“水源乃万物之根本、环境事关民众身心健康,此事不能就此作罢。”于是,在其带领下,民行部门迅速组织干警前往群众口中所说养猪场污染环境地——寿宁县大安乡黄岐村进行走访调查。

在结合群众反映,深入实地初步了解、取证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寿宁县环境保护局,联合相关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严格执法检查。经检查后发现,该村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反环评要求、未使用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经无害化处理私设排污口,将生猪尿粪、污水直接排放至周边农地水田中,造成周边水体发黑发臭、持续损害污染空气、水源,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

经调查核实掌握案情后,寿宁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向寿宁县环保局和大安乡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全力对该公司的养殖污染问题进行整治。

经过检察院为期两个月的密切跟踪督促, 该企业已为其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接受交付罚金3万元的行政处罚后,被确认改造后达不到排放要求,已将原存栏所有生猪全部出售,并全面关闭、停产。日前,该企业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私设 水源 污染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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