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公安查获一“套路贷”团伙
该团伙暗设合同陷阱,后以贷款人违约为由强行开走抵押汽车
11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以违约为由,强行开走贷款人的抵押车子,并要求借款人缴纳高昂的违约金,这种借款后的“套路”让人苦不堪言。日前,寿宁警方打掉一个以董某泉为首的“套路贷”团伙,抓获11人。
据了解,今年年初,根据市民举报,寿宁警方对以董某泉为首的“套路贷”团伙案件展开了前期调查。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省公安厅指定该案由寿宁县公安局办理。
5月27日至28日,寿宁警方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组织40余名精干警力远赴南平市,经过一天一夜连续奔波作战,捣毁了以董某泉为首的“套路贷”犯罪团伙设在南平市的据点,共抓获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扣押涉案车辆22部。
经警方初步查明,以董某泉为首的“套路贷”团伙以车辆抵押贷款的形式,通过暗设合同陷阱、给车辆安装GPS等手段,让贷款人不经意造成违约,然后以此为由,强行开走贷款人抵押的车子,造成多人受害。
目前,相关涉案人员的审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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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套路贷”?
“套路贷”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