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寿宁 | 公证送上门 普法入乡间
5月29日,寿宁县公证处工作人员以走访核实为契机,向犀溪镇赖家洋村村民普及宣传公证法律知识。
缪某向寿宁县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继承其父亲缪某某遗留在犀溪镇赖家洋村房屋,承办公证员落实《宁德市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要求,压缩公证所需材料,前往犀溪镇赖家洋村,通过走访缪某某生前所在地的邻居,实地核实了解继承人情况,切实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
在走访核实的同时,公证处工作人员向赖家洋村村民发放公证宣传材料,宣传《民法典》继承篇的内容,介绍继承权公证手续、继承人范围,并通过案例介绍转继承知识。同时,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工作人员现场做了详细的解答。
近年来,寿宁县公证处积极落实减证便民举措,缩短办证时限,为行动不便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增加群众办证的便利性;同时加强公证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公证法律意识,让群众了解公证、用好公证。
公证小知识
1、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若有子女先去世的情形,应及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或继承权的公证手续;如未能及时办理,可能发生转继承的情形,增加遗产继承过户的难度。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通讯员 张清
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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