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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寿宁 | 151万名网友在线观看这场直播→

2023-07-05 20:30 来源:寿宁法院

7月4日,寿宁法院开展“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执行网络直播活动。此次执行行动由党组书记、院长吕增带队,宁德市人大代表钟少榕、宁德市政协委员吴乐泉应邀见证,网易福建全程互动直播,151万余名网友在线观看执行全过程。

“专项行动开始!出发!”

上午9点,吕增院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迅速出发,奔赴执行现场

NO.1

镜头一:重拳打击老赖! 拘!

执行地点:寿宁县某某小吃店

被执行人:吴某某

案情简介

寿宁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吴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49595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某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本院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与其配偶经营一家小吃店,寿宁法院决定对吴某某采取司法拘传措施。

9点04分,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夫妇经营的小吃店,并对现场进行部署控制,在尽量不影响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控制被执行人。

随后,执行干警出示证件、核实被执行人吴某某身份后,传唤其到庭处理还款事宜。被执行人到庭后,表示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所有欠款,且无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最终被法院采取拘留措施。

NO.2

镜头二:失信人拒绝还款?传!

执行地点:寿宁县某某专卖店

被执行人:毛某某

案情简介

毛某某因为未还欠款被起诉至寿宁法院,判决生效后,毛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毛某某仍未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寿宁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毛某某账户,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根据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在一家电动车经营店从事修车业务,可能有收入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前往现场对毛某某采取司法拘传措施。

9点10分,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经多次确认,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身影。法院向店铺负责人送达了拘留预告书,该负责人同意将该文书转交给毛某某。后续寿宁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NO.3

镜头三:强制执行出重拳!传!

执行地点:寿宁县某某生鲜超市

被执行人:洪某某、叶某某

案情简介洪某某与其丈夫叶某某向寿宁县某银行借款48558.21元,逾期未还款。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二人未按约定还款。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寿宁法院依法冻结两名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等,并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日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洪某某、叶某某是一家生鲜超市的实际经营者,寿宁法院决定对两人采取司法拘传措施。

9点15分,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发现洪某某在超市收银,执行干警现场进行部署控制,避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

执行干警出示证件、核实被执行人洪某某身份后,传唤洪某某、叶某某到庭处理还款事宜。被执行人到庭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NO.4

镜头四:拒付双子抚养费?封!

执行地点:寿宁县鳌阳镇环城路某住宅

被执行人:吴某某

案情简介

黄某某与吴某某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经调解,两个子女归黄某某抚养,吴某某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调解书生效后,吴某某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黄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没有存款,但有一处房产和一部车辆,寿宁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9点29分,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多次敲门确认被执行人家中无人,经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表示,其人在外地。

随后,执行干警张贴查封公告。下一步,若吴某某仍未履行抚养义务,寿宁法院将根据评估报告,及时将房产挂网拍卖。

NO.5

镜头五:受害引发困难!助!

执行地点:寿宁县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寿宁县支公司

被救助人:薛某某、高某某

案情简介

执行救助金主要是针对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且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救助。

薛某某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寿宁法院判决李某甲、李某乙赔偿薛某某7.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甲、李某乙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查询,李某甲、李某乙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薛某某生活困难。

高某某是一起健康权、生命权案件受害人的家属,其母亲因为房屋倒塌死亡,法院判决吴某、叶某、刘某赔偿高某某及其家属35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支付了部分的赔偿款,吴某、叶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现高某某父亲又得重病,经济十分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寿宁法院决定对薛某某、高某某进行执行保险救助。

9点40分,执行干警到达执行保险救助发放现场。现场给两位保险救助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5万元。

被救助人高某某称,该救助金解决了其家庭的燃眉之急,对此次救助表示感谢。

NO.6

镜头六:执行和解化纠纷!和!

执行地点:寿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室

被执行人:叶某某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叶某某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叶某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寿宁法院判决叶某某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叶某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寿宁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等,并对其发布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后申请执行人联系上被执行人,双方均有和解意愿。

10点02分,执行干警到达执行和解室,案件承办人组织双方和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NO.7

镜头七:欠钱不还“刑”不“刑” ? 刑!

执行地点:寿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

被执行人:卢某某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卢某某涉及两个执行案件,欠款共计本金22.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卢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肖某、叶某向寿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寿宁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卢某某仍拒不履行。经查,卢某某先后两次收取工程款10万元未优先用于偿还肖某、叶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寿宁法院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10点17分,执行干警到达庭审现场,刑事审判法官进行宣判,卢某某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罪名成立,因卢某某到案后有如实供述等量刑情节,且卢某某认罪认罚,并还清了债务,据此,判决卢某某罚金12000元。

总结

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1人、警车5辆,执行过程中拘留、拘传3人,查封房产1处,拒执罪宣判1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5万元,组织执行和解1件。

下一步,寿宁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执行文章”,不断优化执行手段、提高执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执行“铁军”,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执行工作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寿宁法院

编辑:秋凤

审核:刘宁芬 林珺


责任编辑:陈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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