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寿宁新闻

平安寿宁 | 公证处为耄耋老人上门办理公证

2023-08-07 10:23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7月26日,寿宁县公证处前往芹洋乡耄耋老人练某家中,为其办理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手续。

据了解,练某的儿子去世多年,生前遗留有房屋一套,尚未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练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房屋的权利。练某现已91岁高龄,意识尚为清醒,且无意继承该房产,通过其家属向寿宁县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手续,以避免在其去世后发生转继承的情形,增加继承过户的难度。

公证员携带笔记本、便携打印机等前往练某家中,通过询问练某了解其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并通过询问其家属以确认练某为自愿放弃继承。公证员为练某办妥签字手续后,当天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知识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又叫“二次继承”“再继承”。它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过程,具有连续继承的性质。其中,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

“转继承”要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时间条件:继承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主体条件:转继承关系中必须要有合法的被转继承人和转继承人,即被转继承人在转继承发生时须拥有合法有效的继承权,没有被依法或依遗嘱丧失掉继承权;同时,被转继承人下面还要有合法的转继承人存在。

▲意思条件: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没有做出过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如果被转继承人已经明确放弃继承遗产,则其本身不享有可继承的遗产份额,其转继承人更无从转继承。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通讯员 张清

编辑:陈娥

审核:刘宁芬 林珺

责任编辑:陈娥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