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霞浦公安:刑警队二三事
霞浦刑侦大队召开每周例会。
泰顺县公安局到霞浦县公安局考察交流闽浙边界警务协作工作。
群众在办理返还被盗摩托车手续。
民警在研究案件。
霞浦警方在霞浦县文化广场举行被盗摩托车认领返还仪式。
宁德网消息(韦廷信)刑侦是公安队伍的一把“尖刀”。近日,笔者走进霞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用微小说的形式,在案件原素材的基础上,对该大队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二度创作,带你一起感受沿海警察的机敏果敢,案件始末的一波三折。
【催生闽浙警务机制】
侦破“1·29”故意杀人案
2015年1月29日0时53分,霞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一男子报警称:三沙陇头村有人行凶杀人,已致1死1伤。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刑侦大队、三沙边防派出所出警,并联系120急救车。
0时55分,霞浦刑侦大队Y队长带领专案组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协调好相关派出所在各个出城口、出县口设卡盘查可疑人员和车辆,同时连线情报、网安部门全力配合查找嫌疑人线索。
1时30分,综合办案民警现场勘查访问和情报民警侦查发现的线索,专案组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许(浙江省苍南县赤溪镇人)。为尽快将嫌疑人捉拿归案,Y队长组织两组警力急速赶赴苍南实施抓捕,同时联系苍南警方全力协助。
“苍南警方,苍南警方,我是霞浦刑侦,嫌疑人许驾一出租车闽JBXXX1向苍南灵溪方向逃窜,请协助拦截!”
“霞浦警方,霞浦警方,苍南刑侦已赶往灵溪进行抓捕。”
2时56分,“霞浦刑侦,霞浦刑侦,嫌疑人已换车浙CXXXX2向赤溪逃窜,我局正在追赶!”
经两地警方密切配合,3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许在苍南县赤溪镇落网。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许因与霞浦籍女子薛有感情纠葛,于1月28日午夜,从苍南雇一出租车到案发地点,因雇车费用问题与驾驶员杨起争执,遂将驾驶员杀害并抛尸路边水沟。随后,许来到三沙镇浮山村案发地点,持刀对薛的父母行凶,致薛的父亲当场死亡、母亲重伤。行凶后,许拦下一辆霞浦出租车逃离现场前往苍南灵溪,又从灵溪雇用另一辆车逃往赤溪镇。
3月26日下午,苍南刑侦前往霞浦县公安局开展警务协作交流。在霞浦刑侦大队会议室,双方就警务协作开展交流座谈。
“多亏苍南警方全力配合,迅速出警,‘1·29’故意杀人案才能及时告破,看来,闽浙警务协作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Y队长表示,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惊心动魄的体验了,两个多小时便告破命案,这给群众带来了非常大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我们可以继续深入推进两地警务协作、对口交流、警务改革、警营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合作事项。”Y队长继续补充道。
【夏季百日会战】
摧毁飞车抢夺团伙
“啊,救命啊……”女子的一声尖叫划破夜色,又是一辆摩托车飞驰而去。
“城区东街一犯罪嫌疑人利用夜色,骑乘摩托车尾随单身女性小丽,夺走了她的挎包,由于受到惊吓,这会儿她还在接待室里哭着呢。”在霞浦刑侦大队的会议室中,C副大队长表情十分严肃。
2014年7月底8月初,霞浦县连续发生多起飞车抢夺女性手提包案件,犯罪分子疯狂作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
2014年8月18日上午,霞浦刑侦大队C副大队长带领专案组,冒着瓢泼大雨,驱车赶赴泉州陈埭镇进行摸排、布控,实施抓捕。
在宁德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和晋江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民警在泉州陈埭镇一公寓内成功抓获嫌疑人骆。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们已经基本掌握了你们作案及逃窜轨迹,说吧,还有几个同伙,这会儿都有可能藏匿在哪里?”审讯室里气氛十分压抑,C副大队长低着头继续在纸上写着东西。
骆迟疑了五分钟,似乎还在纠结:“你保证我不会把牢底坐穿?”
“你身上有命案吗?”
“没有!”骆毫不迟疑地回答。
“好,把作案事实老实交代清楚,我们会酌情考虑从轻处理。”C副大队长抬起头和骆四目相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骆供认与其同伙于2014年7月23日起,驾驶一辆男式摩托车在城区人员相对稀少的路面对单身女性实施飞车抢夺5起,涉案价值5000多元等基本犯罪事实。经预审深挖,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其同伙基本信息和去向。
8月23日上午,专案组民警不顾连续作战、长途奔袭的疲劳,再次驱车赶往泉州陈埭。在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以及当地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民警迅速进行摸排、蹲点,等待时机实施抓捕。当晚19时,专案组民警掌握到犯罪嫌疑人王、马二人正在陈埭镇一民宅内吸毒的重要线索,抓住这个有利时机迅速展开围捕,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马二人抓获。
为扩大战果,专案组民警对该案进行深挖,充分应用技侦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行动轨迹进行研判,发现该团伙落网前曾在福建的泉州、宁德以及浙江的温州等地先后流窜作案。
至此,该系列飞车抢夺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该飞车抢夺团伙被成功摧毁,为霞浦“夏季百日会战”写上了浓重的一笔。
【打拐专项行动】
破获省督“3·29”贩婴案
“今年3月份,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捣毁一个贩卖婴幼儿的犯罪团伙,抓获贩婴嫌疑人20多名。浙江警方在侦查中发现团伙成员已将多名婴幼儿拐卖到我县。”霞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M队长在省公安厅督办的“3·29”贩婴案部署会议上向大家汇报案件情况,“省公安厅要求我们全力解救被拐婴幼儿,抓获买家,彻底摧毁贩婴链条。”
“报告队长,第一小分队已深入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的乡镇,经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买家陈、林、周三人。”第一小分队W副队长在电话中报告。
“报告队长,我是小Q,第二小分队已联系上盐田行政、边防两所准备对辖区进行搜索。”从电话中听得出来第二小分队也已准备就绪。
“一二小分队注意,要求对辖区重点村庄、重点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并通过盐田乡村干部对嫌疑人亲属进行思想动员,规劝其投案自首。”
“警察先生,我自首,我希望少判几年。”5月3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周向专案组投案,他双眼肿胀,一脸疲倦。
M队长看着坐在对面的犯罪嫌疑人周,说道: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具体怎么判,由法院定,你老实点,好好表现,会从轻处理。”M队长补充道。
次日,犯罪嫌疑人周带着专案组到城区某小区内解救出被拐婴幼儿。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林均为盐田乡浒屿沃村渔民,在海上居无定所。于是专案组连续作战,在该村干群的大力配合下,经过大量工作,最终迫使陈、林于6月1日9时向专案组投案,两名婴幼儿也被成功解救。
(本版素材由霞浦县公安局提供)
责任编辑: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