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出售红珊瑚制品 首饰店老板获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朱春粦) 红珊瑚属于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出售红珊瑚制品需要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等证件,否则会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周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此案为无证出售红珊瑚制品的卖家敲响了警钟。
去年6月15日,周某在其经营的首饰店内将收购来的红珊瑚原材料加工成项链、戒指、耳环等红珊瑚制品,准备出售牟利。今年1月4日,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鉴定,上述查获的疑似红珊蝴物品均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红珊瑚及其制品。经宁德市计量所检测,净重达235.5979克。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红珊瑚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由于被告人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综合有关情节,对被告人周某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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