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定金非订金 一般情况不能退
宁德网消息(程伟兵 刘孝德) 近日,霞浦县市场监管局12315台成功调解一起因购物定金引发的纠纷。
前些天,方先生因装修房子需购买瓷砖,为此,他向霞浦城区的一家瓷砖店交付了3000元定金,定金收据未约定购买瓷砖的具体款式品种和数量。后来方先生只想在该店购买铺设卫生间的瓷砖,但商家不同意,希望所用瓷砖都在其店购买,否则定金不予退还。方先生认为不公平,于是拨打12315投诉。
12315人员核实了方先生反映的情况后指出,根据合同法规定,销售方有权不退还消费者交付的定金,因为销售购买意向合同关系达成后,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不得单方面取消购买合同;也就是说,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鉴于定金收据上也未注明购买瓷砖的具体款式品种和数量,经调解达成协议,消费者按定金额3000元购买商家的瓷砖,双方和解。
经济交易中,消费者一般不得要求商家返还定金,除非是对方的原因造成无法履行的。为此12315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效力却大相径庭;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作为保障的担保方式,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定金不单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还对合同起到担保作用,而订金一般只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担保作用,可以退还;因此在签订消费服务协议时,应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