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车擅自上公路 路政人员及时拦截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叶晶晶 文/图) 8月22日,霞浦县公路分局路政人员日常巡查至县道961线126K+350M右侧时,发现一辆工程履带车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正准备行驶公路,路政人员立即上前拦截查问。
经了解,该工程履带车隶属于东冲交战公路建设施工部,正欲前往联七线工程施工现场作业。针对该车驾驶员未经许可驾驶履带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路政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履带车可能对公路造成的损害。在路政人员的耐心说服下,闻讯赶到现场的施工现场负责人答应立即改用平板车转运履带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公路管理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