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一男子出借6万元给朋友当赌资 事后讨债未果起诉不获法院支持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巧素) 辜先生喜欢赌博,作为“好朋友”的郑先生见其赌博时手气旺,便借给辜先生6万元赌资,之后讨债未果,郑先生诉请霞浦县法院判令辜先生偿还本金和利息。记者9月27日获悉,霞浦县法院以法律不保护因赌博形成的借贷关系为由,依法驳回了郑先生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郑先生与辜先生于2003年在乡镇工作期间经同事介绍认识。辜先生爱赌博,经常参加各种赌博,偶有小赢。其间,郑先生见辜先生手气旺,多次为其提供资金,自己从中收取些利息。
据法院介绍,从郑先生借款那天起,到2003年4月1日止,辜先生共欠郑先生6万元。到还款期限后,辜先生拒绝还款。无奈之下,郑先生起诉至霞浦县法院请求判令辜先生偿还本金和利息。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辜先生虽为郑先生出具“借条”,但“借条”中涉及的款项均是郑先生提供给辜先生用于赌博,且辜先生参与赌博期间郑先生都有在场。
法院认为,“借条”上所谓的借款,实际是郑先生提供给辜先生的赌资,郑先生和辜先生之间不存在真实、合法的借贷关系。因此,郑先生主张辜先生偿还借款6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了郑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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