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卷走货款为母亲治病 涉合同诈骗获刑七个月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丁秋云) 就算母亲治病缺钱,作为儿子也不能为此诈骗他人钱财。近日,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依法判处吴如意(化名)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同时追缴吴如意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8000元,返还被害人林某。
将货款取出用于母亲治病
今年1月7日,霞浦县小伙吴如意电话联系受害人林某,以每个8.5元的价格向林某出售鱼盘4500个,并约定1月9日由林某安排车辆到宁德三都澳码头运输鱼盘,在鱼盘装车后林某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同时,吴如意又以其本人要购买鱼盘为由,以每个10元的价格向李某某等人购买4500个鱼盘,并约定鱼盘于1月9日到宁德三都澳码头装车后付款。
1月9日,林某安排林某庚驾车到宁德三都澳码头装运鱼盘,吴如意安排李某某等人将4500个鱼盘装上该车后,林某依约转账人民币38000元到吴如意指定的账号上,吴如意在取得该38000元后关闭手机逃匿。林某又向李某某等人支付了38000元的鱼盘货款才将该批鱼盘运走。后吴如意将该款取出用于其母亲医疗费和生活费开支。
因诈骗获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如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买卖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货款人民币3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
庭审中法院还认为,吴如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同时,吴如意确因母亲治病缺钱而实施合同诈骗,考虑此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处吴如意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追缴吴如意的违法所得38000元,返还被害人林某。
责任编辑:叶朝玉